3)第60章_忧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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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种状况中选择其一:监禁该释放的人,或释放有可能自毁的人。问题其实不在于是否要对人进行强迫治疗,而是何时进行强迫治疗和由谁来执行?要谈这个问题,我不能不提到席拉·赫南德兹,她是令人同情的艾滋病毒带菌者,抗拒在约翰·霍普金斯医院遭到强迫治疗,宁死也要得到自由;现在她已开心地得到重生,成了整天手机响个不停的大忙人。但我也想到那位脑麻痹的韩国男孩,身染多种失常的毛病,包括使他无法自杀的身体残障,被迫过着没有快乐也无法解脱的生活。虽然有这么多权衡与思虑,我还是找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。

  暴力攻击事件促成自卫法律的订定,虽然有暴力倾向的忧郁症患者不多,但他们在法律地位上与精神分裂者相同。精神障碍有许多面貌,法律的一视同仁造成了极大的灾难。1972年,有一家名为威洛布鲁克的低能者收容所对无知的病人进行人体实验,经过这次事件后,政府提出了“最低限制安置”以亡羊补牢。精神障碍者会因暴力行为而被剥夺权利,也会因为政府动用“国家亲权”(指国家是儿童及青少年的父母亲的立法概念),像对待年幼者一样,采取保护的立场而剥夺其权利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认为国家亲权不应扩张,而国家亲权的概念也的确在一些国家遭到滥用,这个名词总让人联想到专制。但是,为了捍卫这种法律原则,我们得忍受多少苦难?

  位于华盛顿特区的治疗宣导中心在治疗方法上是最保守的团体,其立场是,不管患者有没有明确眼前的危险,都应该监禁起来。该中心的副总裁乔纳森·斯丹利抱怨说,会被治疗的只有犯罪分子。“人们被推到火车底下的机会只有两百万分之一,但在某一天走进中央公园碰到二十个精神障碍者的机会有百分之百,可是大家却比较关心前者。”对史丹利来说,取消强制入院制度只是公民权保护了“不该保护的人”和政府胡乱削减预算的不幸结果。原本以为取消强制入院可以换来多样化的社区医疗,但事与愿违。取消强制入院制度的结果是消灭了多元的治疗系统,慢慢地把病患丢回社区:病人入院就遭到彻底的监禁,或出院就完全无人照顾,这种事经常发生。政府尚未想到要提供完整的社工大军,解救人民的痛苦,恢复身心健康。治疗宣导中心强烈支持《坎德拉条款》这类的立法,《坎德拉条款》是纽约的法律,允许对未能接受药物治疗的精神障碍者提出诉讼,使精神障碍成为罪行。忧郁症患者被带上法庭、罚款,然后回到街头自己想办法过日子,因为没有空间或预算可以提供更大范围的治疗。如果他们惹了太多麻烦,就该被监禁:从许多例子来看,取消强制入院只是把病人从医院赶到监狱里。而且在监狱里,他们得不到足够和适当的治疗,因而造成极严重的困扰。“最需要心理治疗的人,”斯丹利认为:“恐怕是狱警。”

  华盛顿特区的巴烈隆中心是这个领域中自由派的代表,它认为入院治疗都应出自病患的意愿,并将精神障碍定义为需要诠释的疾病。“人们认为病患缺乏对自己的深刻认识,”他们曾说:“但他们通常只是怀疑治疗者的专业能力而已。”有时候是如此,但并非全然正确。

  退伍军人管理处至今依然相信坚强的军人不会得精神疾病,因此他们花在精神病研究的经费不到百分之十二。事实上,精神障碍可能是老兵最常碰到的毛病,老兵罹患创伤后成为压力症候群、游民和药物滥用的几率很高。纳税义务人在训练军人上花的钱有一大笔,但却不太愿意照顾他们,这造成许多问题,也更显示出心理卫生政策在政治上有多天真。忧郁的老兵,特别是参加过越战的军人,是美国游民的一大族群。他们连续经历了两次创伤。第一次是战争本身,杀人、四望一片废墟和身陷险境的恐惧。另一个是强制性的集体互动,许多老兵习惯了分工式的部队规范,回到家乡什么事都得自己来,于是变得无所适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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