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63章_忧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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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费,在总预算不足的时候常常遭到删减。就算是在比较开放、富裕的地区里,把精神障碍者安排到社区里,也需要有宽容心。鲍伯·威斯议员说:“大家都是主张取消强迫入院制度的开明人士,但如果哪天有个游民跑到他家门口,情形就不同了。”对某些精神障碍者来说,最大的问题是在社区里,自主性与融入性太高了。有些人无法在医院这类完全封闭的环境之外正常生活。这种人总是会被驱赶到他们无法承受的世界里,这对他们,以及对不期而遇、施出援手的人都没有好处。

  这些问题都没有令罗杰斯感到气馁。他已经采用了“萝卜与大棒”的策略迫使医院关闭,逢迎位高权重的官员,并引用美国残障法案向官员提出集体诉讼案。罗杰斯模仿了西泽·查维斯的“农工联合工会”的运动模式,事实上,他企图让精神障碍者团结起来,让极为分散的弱势群体集体发声。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强制入院制度的全盛时期,费城附近的机构中收容了一万五千多名病患。罗杰斯关闭了其中两所,仅存的诺利斯医院收容了数百名病患。反对罗杰斯集体诉讼案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医院的联合工会(大部分是为了生计)。病人一旦达到某种程度的康复,就转移至长期社区疗养机构,这促使医院关闭。罗杰斯说:“我们要让医院渐进地关闭和缩减。”如果大型医院已成为弊病重重、积重难返的地方,那么以社区为基础的制度就更是问题丛生的地方。制度中的审查和制衡很难维持。为数众多的官员与心理卫生人员所能掌控的范围很小,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范围内运作。监督者只是偶尔匆促地探访和视察,这种机构的运作方式如何能让监督者全盘掌握?在权力交接的时候,有没有可能使相关人员的警觉性维持在高水准?

  什么才叫精神障碍和谁需要治疗等问题,绝大部分要看大众对心智健全的认知。只要有所谓的心智健全,就有所谓的心智失常,二者在类型与程度的区别上,都有条件与范围。追究到最后,这是一种要求自己大脑与要求别人大脑的政治学。这种政治学本身没什么对错,它在我们的自我实现中十分重要,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。我们不该对其背后的共谋做出妥协,除非我们相信,对于复杂问题可在不同流合污的情形下,产生全体一致的意见,否则我们就要小心地根据决定我们所有人的共同经历,并结合个人的意见,来处理这些问题。问题并不在于忧郁症引起的政治,而是我们无法认知到忧郁症之中有政治。我们不可能避开这种政治。没钱的人比财力优势的人更无法避开政治,忧郁症的政治反映了生活的另一面。病症较轻微的人比较严重的人更能避开政治,事实可能就是如此。

 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,以拥护自杀权而出名的托马斯·萨斯,将他们的论点推进到反对使用药物治疗,他宣称精神科医师开处方给病人是干涉私人生活,违反自然法则。发现人有患忧郁症的权利是件很有趣的事情,就好像发现人在头脑非常清楚的情形下可以拒绝服药一样。但是萨斯逾越了他的职责,对他的病人散播他的信念,告诉病人他们有绝对的权利拒绝服药。这是一种政治行为吗?萨斯的部分病人相信那是政治行为。我们对精神科医师“负责任的态度”的定义,也是一种政治。作为社会的一分子,我们反对萨斯的观点,在他的一位病人以极为残酷又痛苦的方式自杀后,他必须赔偿该病人的遗孀六十五万美元。

  现有的治疗机构

  维护一个人的生命,与维护他不接受治疗的公民权,哪个比较重要?这个问题更具争议性。最近,《纽约时报》刊登了一篇引起风波的专栏文章,作者是华盛顿保守派智囊团的精神科医师,她回应最新发表的《美国医师心理卫生总报告》,说该文指出治好轻微的精神障碍可避免严重疾病的发生,好像心理卫生医疗资源取之不尽、用之不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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