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五章、刺奸密奏_汉魏文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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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终究曹操有自己的主意。也有自己的底线,把所有的谏言全都当作耳旁风。

  于是群臣只好把当年扳倒过赵达的大“功臣”是勋给推出去了,是勋无奈之下,一步一顿地来找魏王曹操。曹操知道他的来意,便道:“孤意定矣,即宏辅之舌,恐亦无以摇也。”是勋点点头,说正因为如此。所以我才犹豫,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是……可是大家伙儿公推啊,我又不能不硬着头皮来跟您随便说叨几句。

  曹操闻言,不禁笑了起来,说好,那你就开口吧,孤洗耳恭听。是勋斟酌一下词句,首先就问啦:“大王乃知何以群臣皆恶校事耶?”曹操冷笑道:“乃为彼等有私,不欲孤知耳似宏辅无私,则不劝孤去校事也。”

  是勋说您太高抬我了:“人非圣贤。孰能无私,孰能无过?若恐其私其过为大王所知。何以不奏免御史耶?”同样是监督官民的机构,为什么大家伙儿就光反对校事,而不反对御史台呢?“为御史所发,皆有所本,而校事所发无本,只逢人主之欲耳……”御史台搞调查,有明确的法律规条为准绳,但校事搞调查,却是随心所欲,只琢磨君主喜欢听什么言语,想要打听什么事儿而已。

  “御史之制,始于前汉惠帝,颁《监御史九条》,即词讼、盗贼、铸伪钱、狱不直、徭役不平、吏不廉、吏苛刻、逾侈、弩力十石以上。御史循此而察,吏民亦有所本。荀子有云:‘不教而诛,则刑繁而邪不胜。’今校事监察无所本,百官因此悚惧,为无所教而恐受其诛也……”

  曹操说那好办,我也给校事限定调查范围就是了嘛话说前汉那《监御史九条》,涵盖面非常之广,文辞又很模糊,我照样出台这么一道法令,那跟没有法令又有多大区别?倘若因此便可堵住悠悠众口的话,我没有什么不乐意的呀。

  然而是勋随即又说了,仅仅这样还不够“御史所察,或启有司,或奏君主,使法司审断之。而今校事所察,即风闻无据,亦可先下人于狱,得其结果,再启人君。然而三木之下,何不可招?群僚所畏者在此也。大王明察秋毫,难眩以伪,而吴长(吴质)犹受其刑,若非事牵于勋,恐沉冤不雪矣。而况后世之君,恐难有望大王项背者也……”

  御史台发现情弊,是先立案再捕人审理,校事却往往先逮了人,审出结果来再上报立案,这里面太容易出冤狱啦。就算大王您这么睿智,当初要不是事情牵扯到我,我被迫站出来自证,吴质都要被赵达诬陷至死,您的后代肯定比不上您智慧啊,那冤狱还不层出不穷吗?“……乃至群僚人人自危,此非人君用臣之道也。”

  曹操沉吟半晌,终于说你的话也有道理,我最初设立校事,用于军中,是因为军事行动瞬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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