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677章 生在儒家遇太平_逍遥江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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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话儿问得巧妙,出乎王振的意料之外,微微楞了一下,此时听得太子道:“对,对,钰弟所言,也是孤要问先生的?君王固然可以运用法术势来遏制百官为自己所用,可百姓也可这般么?你为何秦二世而亡呢?”

  王振显然对这个问题做了一番研究,单法家法术势而言,法与势还是以术为根本,只因术帝王治国的手段和策略,包括任免、考核、赏罚各级官员的手段以及如何维护君主的权力,即所谓刑名之术、察奸之术等。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将其概括为:“术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责实,操杀生之柄,课群臣之能者也“。“人主之大物,非法则术也。““君无术则弊于上,臣无法则乱于下,此不可一无,皆帝王之具也“。拥有了“势“的统治者,还要将“法“与“术“很好地结合起来。“法“与“术“最大的区别是,“法莫如显,而术不欲见。““法“是为达到某种目标而订立的办法、规章之类的强制性制度,应明文公布;“术“则是统治者控制其臣下的技巧,应当潜藏胸中,择机使用,不轻易示人。是玄之又玄的东西,所以韩非认为高明的君王必须善于“操术以御下“。因为“君臣之利异“,“主利在有能而任官,臣利在无能而得事;主利在有劳而爵禄,臣利在无功而富贵;主利在豪杰使能,臣利在朋党用私.....君王如果不懂得“操术“,就极可能导致“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。仁暴者,皆亡国者也。不是没有道理的,韩非之所以强调“术“,是希望使统治者以真正的“王者“姿态从具体的统治事务中独立出来,而不是身陷于琐碎事务中不能自拔。“术“是随时可以运用到立法、行政、司法过程中的灵丹妙药。虽然韩非强调功利实效,但另一面他也颇受老子“无为而治“的思想影响,因此并不主张统治者处处过问、事必亲躬。他认为,“圣人、明主治吏不治民“,因为“知不足以遍知物“,“君不足以遍知臣“。明主治国,应当有一种君临下的大德,此即静因无道,无为而无不为。明主应当懂得自己应当无为,而百官群臣则应当懂得代他无不为,此即君无为而臣任劳。韩非尤其强调君主应保持“虚静之心“的基本修养,切不可轻易在属下面前表现出私饶好恶喜怒以及显露自己的才能。这种法术用于驾驭官员毫无疑问是最佳的法宝,大秦帝国能一同六国,法术势功不可没,但要驾驭百姓,法术势就未必管用了,究其原因,在于术是观察人际关系,及察言观色,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,手腕君王想要一心为民为国,实行救国改革,无论成败,都应该配得上大法两个字!若是只用术,那必然是害国殃民之为,为千古可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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