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,什么逆徒的。
一定是因为他锁了皇叔祖,让脑子的戏文跟着成长了。
胤禩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新题材。
师尊有许多款儿,最有头的就是仙风道骨的谪仙师尊,这些以仙尊与逆徒为主人翁的仙侠戏文,给了胤禩打开了又一扇新的大门。
让他蠢蠢欲动想要动笔写一些不一样的。
胤禩写《师尊》,自是要借故事来对皇叔祖表明心意,因为自从他拿到了汗阿玛给的掌卫事大臣的金令后,皇叔祖就闹脾气不理他了。
在大清,百姓们还是很敬畏仙神的,他写的时候,还要考虑一下百姓们的接受程度,还有汗阿玛会不会点头。
所以不考虑仙门师尊,那就写符合皇叔祖放『荡』不羁『性』格的。
随着故事的渐渐展开,魔域之中对红发魔尊凌霄的恐怖传闻,越来越多的展现,而雪儿也与魔尊凌霄一同踏上了旅程。
第47章他又可以了!摇摇欲坠的马甲保住了吗……
“酒馆老板是魑魅城中的情报商,凌霄魔尊得知此事,带着雪儿来到了这家环境脏『乱』的酒馆。”
“酒馆老板不动声『色』地将金子藏进袖中,对着面前用黑『色』兜帽遮住样貌的师徒二人说道:‘五百年前,大尊者联手对抗凌霄魔尊,以其中八人牺牲,剩余二人重伤的代价,将凌霄魔尊杀死,所以你们问的凌霄魔尊,早在五百年前就已经战死了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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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‘哦?如今是谁统率魔域?’兜帽下,男人勾起了薄唇,低头去看拽紧了他的小女孩,两缕红『色』的碎发自从他的脸颊边滑落。”
说书人说起魔尊勾唇坏笑时,直勾得人幻想起那红发魔尊俊美无涛的模样。
慕强是人们的本能,桀骜不驯、强大又我行我素的魔尊,正是满足了人们对慕强的幻想了。
倾城最会的地方在于,将魔尊写得有血有肉,真实到小动作与坏习惯都有。
最惹人心痒痒的地方便在于魔尊的“口是心非”,他总是边说着恶狠狠的话,边做着让人心暖的事。
与他实力强悍、唯我独尊『性』格相反差的是他的别扭与对雪儿的宽容。
这让人不禁联想魔尊那“臭名昭彰”的名声是否有什么误会,人们对他的误解与恐惧,让听客们又是好笑,又是感到不平。
不过,红发魔尊并不是一个在意世人想法的魔,他自己不在意,还凶巴巴地骂雪儿:你要是为了别人而活,那你要累死,你要只为了自己而活。
听客们都听出了这是魔尊特『色』的安慰方式,足够的桀骜不驯,让部分听者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受。
“酒馆老板道:‘自是十大尊者的后人,两位重伤的尊者回到族中没多久便纷纷伤逝而去,留下他们的后人们为魔尊宝座争破了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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