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一.
送完小萝卜我就回家了,和莎莎一起在屋里住了一个星期,有些清冷。还好我有把猫一狗二鸟三给带过来,宠物的好处即刻体现。
小萝卜在离开的当晚就写了信回来,用他那一手花体字传达他难掩的兴奋之情。
『亲爱的父亲,我想你现在还没出发去旅行,如果我的信件被退回来我只能说你的行动效率越来越令我佩服了。我要像普通的孩子们一样给家里写信,因为同一个寝室的认为给家里写信是报平安让父母知道些情况。
虽然我认为父亲你可能不想知道这些,但是我不希望在下个学期开始前的一个家长参观学校的活动上,你到了学校以后却不知道要到哪个学院找我。
学校的分院仪式是由一顶脏兮兮的魔法帽决定学生在哪个学院的,那顶帽子看起来有智慧,似乎附着了一个人类的灵魂。这一定是个高深的魔法。
我被分到了斯莱特林,这个学院的标致是蛇。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你不让我冠上你的姓氏了,如果在分院仪式上副校长喊出我的名字不是voldemort而是,我接下来的七年在校时间一定会被尖叫淹没。顺便一问,父亲和slytherin的那位霍格沃兹四巨头之一有什么联系?
ps.纳吉尼向你问好,她希望你能给她寄几块莎莎做的小蛋糕。
你的voldy』
谁知道我和slytherin有什么关系,只是刚好老橘子皮给我整了这个姓而已。巧合啦~再说了,不就一个姓吗,虽然这个姓氏整一黑色基调也用不着尖叫七年这么久吧。现在的小孩子真是大惊小怪。
去书房拿出纸笔,我刷刷的就用我那一手小萝卜研究了5年的草书标签的花体字给他回信。
『这个星期我都会呆在这,离开的时候我会给你报个信。
首先我要恭喜你进了slytherin,虽然我不知道这学院素质怎么样。
其次告诉纳吉尼她胖了,禁止甜食和肉类,让她吃素。
接着回答你的疑问,slytherin这个姓氏是我捡来的,除了成为现在的我的名字外没有任何意义。
最后说一句,羽毛笔你果然写不惯。
晚安儿子。』
我瞥了眼手里的钢笔,干脆塞信封里让猫头鹰一起带回去。
接下来的日子每天必修课是给小萝卜寄来的信回信。
照小萝卜信里说的,他在那个学院混得还不错,就是那的同学老是琢磨他的身世让他有些烦。据说有血统歧视,一群贵族的怪癖。我突然的就后悔了没先打听清楚这学院的性质,早知道就该劝小萝卜去拉文克劳,好歹这个学院出的都是学者,学习风气好,学生们都是聪明好学只看书本不看身世的。也是个很适合小萝卜个书痴的地方。
小萝卜言曰,他们学院同年级的两个姓m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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